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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FCH,登陆当天的市场价格我从哪儿得到?加国政府又从哪儿得到呢? 难道国家的房地产部门会对全国所有省、市、区、路段的不同年限的房子会有个价格跟踪? 感觉可能性不大啊,还是由房产部门随意报个价? ... gztydsc 发表于 2010-5-23 01:50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入籍前最好卖掉,然后钱分批转过去。或者按照遗产,或者是借款,都可以。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0-5-24 19:46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入境资金得前后照应,如果先前说没有海外资产,后来突然进来一大笔钱,有可能要被要求说明来源,到时候一定要可以自圆其说,不管是遗产还是借款,而且不仅要能说服自己,还要说服税局。注意保留各种证明。 ... FCH 发表于 2010-5-26 02:12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如果房子不是自己名下的是不是就没有入籍前卖与不卖的事情了?如果是家人汇款是不是也没有税的问题了呢? 球球 发表于 2010-5-29 09:59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4# FCH 海外资产(国内的房产)在报税时申报后,是否有交税的问题? 海上渔人 发表于 2010-5-30 06:08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如果将来卖掉而且相对于登陆日的价格有增值,又不是“主要居所”,则可能要就增值部分缴税。 FCH 发表于 2010-5-31 01:40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如何理解“不是‘主要居所’”?是指移民前主要居住的房屋吗?移民后该房屋闲置了,就不是“主要居所”了,这时候卖掉是否仍要缴纳增值部分的税款?或者这个“主要居所”只要不卖掉就不缴税? ... 小e 发表于 2010-5-31 06:58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如何理解“不是‘主要居所’”?是指移民前主要居住的房屋吗?移民后该房屋闲置了,就不是“主要居所”了,这时候卖掉是否仍要缴纳增值部分的税款?或者这个“主要居所”只要不卖掉就不缴税? ... 小e 发表于 2010-5-30 14:58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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