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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驿路枫情捐赠给四川灾民的朋友请进!重要!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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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所有通过驿路枫情及其所属非盈利机构OC-CCA捐赠给四川灾区的朋友们,首先再次感谢大家的爱心及热心!在处理大家的捐赠的时候,OC-CCA理事会进行过一些讨论,我们认为,应该尽量将大家的捐赠通过成本最低,效能最大,专款专用的途径转移给灾区,而且捐赠途径还要符合我们的实际情况。虽然这么做会减慢捐款的时间,但是,我们觉得,这样做才是最负责的做法,而且,灾区的重建和对灾民的帮助不是短短几个星期的事情,我们的捐赠并不晚。

最近几天,加拿大政府最后确定了其1+1方案(即民间捐赠1元,加拿大政府追加1元给四川赈灾)的内容:

资料来源-加拿大政府文件:
英文版:
http://www.acdi-cida.gc.ca/CIDAWEB/acdicida.nsf/En/NAT-51614315-P74#pdf
中文版:
http://www.acdi-cida.gc.ca/INET/IMAGES.NSF/vLUImages/China/$file/WEB_CHINA_Matching_fund_main_web_page_final%20to%20OMINe_May_17%2022h35-pcedit-21may08-rev5%20SC.pdf

内容摘要:
(1) 数额最高为100,000 加元(十万加元)的捐款;
(2) 捐款来自加拿大个人;
(3) 接受捐款者必须为加拿大注册慈善组织,且捐款必须针对于5 月12 日四川地
震救灾之用;
(4) 筹款组织必须特别指定将捐款用于5 月12 日地震救灾;
(5) 捐款日期为2008 年5 月15 日至6 月6 日


理事会希望将国内和加拿大捐赠款项全部集中,然后通过满足以上条件,获得加拿大政府的1+1追加拨款,让灾民可以获得更多的实惠!

这些条件里,第1,4,5项,我们都可以满足,第三项,我们有一些选择,经过理事会比较及讨论,大家觉得慈济加拿大分会这个慈善机构比较符合我们的要求。第一,他们符合第三项的要求,是加拿大注册的慈善组织,而且有对四川地震的专款,通过捐赠给他们,可以让我们获得加拿大政府的追加拨款;
第二,他们没有手续费和行政费,我们的捐赠可以全数到达灾区。根据他们网站的说明,他们的义工直接前往灾区,不通过中间环节,而且,这些义工去四川的机票等开支也是义工自己负担的;
第三,他们算是本地一个比较大的,知名的华人慈善机构,口碑还不错,成立于1992年,参加过一系列国际赈灾活动,有一些经验;
第四,他们是专款专用,不会拨到其它项目;
关于慈济的介绍,可以浏览他们的网站:http://ch.tzuchi.ca/canada/home.nsf/homeC/index。ruibin查过税务局的网站,确定他们的资料是属实的。

现在需要大家投票的,是关于其中第2项的。理事会自己的想法是,希望能拿下政府的追加拨款,那么,大家的捐赠将被加倍,爱心也会被放大。由于政府要求必须是私人捐赠才可以获得其1+1的追加拨款,那么,就必须选择一个人代替OC-CCA将大家的款项捐赠给慈济或者其它符合条件的慈善机构。理事会觉得,私人捐赠可能会让该名代表获得税务的优惠,比如捐赠款项可以扣税;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名义上的益处,所以,我们应该征求所有捐款人的意见和授权。

由于时间的关系,这个投票只会开放3天,如果3天内投票结果有超过捐赠人数1半的投票都是选择同一个选项,投票都会立即结束。只有通过驿路枫情网站进行捐赠的朋友拥有投票权,1人1票。少数服从多数。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参与!


-----

另外说明2点:
1,为什么不选择类似资助孤儿或者直接捐赠给灾民的做法?
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资源这么做,而且,这么做,效率和效果都未必理想;希望以后有能力如此操作。

2,为什么选择OCCCA理事,而不是其他捐款者代捐?
因为OCCCA理事的个人资料在加拿大联邦的非盈利机构注册机构有记录,而且其具有法律上的一些规定;
单选投票, 共有 35 人参与投票
97.14% (34)
2.86% (1)
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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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只有通过驿路枫情网站进行了捐赠的朋友拥有投票权哦。。。其它的投票,会当做废票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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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1: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以何种方式,或者以谁的名义,只要捐款能用到灾民身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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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2: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不是很好。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网站,我不会在这里捐款。如果是用fch理事名义,勉强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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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5: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投票和意见。其他通过网站捐赠过的朋友,请继续。。。

刚刚跟慈济通了电话,了解多一些细节,我们或许可以用更好的方式实现捐赠(比如让网站曝光,但是,还要满足私人名义捐赠以获取政府match的要求)。其实,目的还不是希望让加拿大政府多拔几根毛,让灾民多受点实惠,呵呵。。。

我想,其它网站,机构,团体都遇到一样的问题。


老杨头呢?你们决定如何捐了没有?

跟慈济的电话,有以下信息分享:

1,他们是通过义工进驻灾区,直接服务灾民的,他们是长期在当地服务的,比如之前去援助另外一个国家,前后待了3年;四川赈灾,他们已经派驻了医疗人员,后期会帮助建住所,建学校;

2,政府的拨款,并不是直接将款项拨给慈善机构,而是对等地拨到政府的一个赈灾帐户;

3,他们也在与政府询问,如何算是符合条件;目前他们回复:收据写网站名称是没有关系的;最好给他们一份捐赠者名单(我想,这份名单必须是加拿大身份的了,因为这样才符合要求);

稍后再与他们联络一下。


另外,截至日期是6月6日,我们一定要严格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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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5: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由OC-CCA理事以个人名义代捐”的方式不妥。

如果一定要“满足私人名义捐赠以获取政府match的要求”,那么就只能以各位捐款网友的私人名义了。
也许可由OC-CCA以组织名义代缴, 那样更好。

贡献本来就是各位网友做出来的,名义首先应该给他们,然后才是OC-CCA组织。
能得到的税务优惠当然更是应该给他们的。


—— 一个党外人士的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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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5: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投票选项再增加一项:

同意以各位网友个人名义捐赠,由OC-CCA组织名义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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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5: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距6月6号还有11天,建议适当增加投票天数。以便更多的捐款人可以参加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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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6: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不见bluecan,一向可好?!

可能你还不了解这个事情?其实,大家已经捐赠过了,详细内容请看:http://www.ourdream.ca/forum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937&;extra=page%3D1&page=1。集体捐助,在细节操作上,如果要在国内直接将款项捐给中国红十字会,也肯定是以清茶个人名义捐出(因为OC-CCA在国内没有账户),然后OC-CCA给所有人发一个证明信,并不具有退税优惠。这一点,在捐赠的召集帖子里开始已经有说明。相信没有人通过驿路枫情网站捐赠,是为了拿政府税务优惠的。理事会里,也没有人对这个感兴趣。

最终没有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和加拿大红十字会,是希望捐款途径可以将效能最大化,成本最低化。

我们当然希望能做到最理想,面面俱到,所以才显得有些婆妈地对待这个捐赠事宜。跟慈济的通话,他们也提到,我们可以提供一份名单给他们,他们可以分开开局收据,这个需要再让他们确认,因为如我上面所说,他们也在跟政府交涉,询问如何算是符合1=1match条件。最好的方式是:他们可以给每个加拿大身份的捐赠者提供一个个人收据做税务优惠之用,同时也将实质的名义给每个人,同时,最好也要给网站一个确认,这也是大家通过网站捐赠的初衷吧。即使是这种看起来最理想的做法,也有其不完美之处,国内朋友的款项如果要同时做到match效果,还必须委托加拿大朋友的名义。

一些朋友提醒,理事会也觉得,这样的事情拿出来公开讨论,征求意见,效率低不说,肯定会出现不同意见,或许还会好事变坏事,不过呢,我们还是觉得,应该尊重每个信任驿路枫情的朋友。而且,大家应该都不会认为,驿路枫情及其所属组织OCCCA或理事会成员在这些事情上,会有任何的私心。大家都是为了这个网站,为了体现团结,爱心才选择集体捐赠的。

Bluecan的意见,其他没有投票的朋友可以参考。谢谢blue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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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6: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luecan 于 2008-5-26 13:46 发表
另外,距6月6号还有11天,建议适当增加投票天数。以便更多的捐款人可以参加投票。


捐赠,一部分在国内,一部分在加拿大,这里决定了,还有兑换货币的事情需要安排,所以,宜早不宜迟。如果到了3天头上,投票的人很少,再看情况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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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6: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luecan 于 2008-5-26 13:43 发表
建议投票选项再增加一项:

同意以各位网友个人名义捐赠,由OC-CCA组织名义代缴。


嗯,希望第一项也可以做到这点。并且,将OC-CCA组织改为驿路枫情ourdream.ca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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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捐款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 深圳市 华侨城支行  
帐号:6227 0072 0007 0081 221
帐号持有人:李伟

捐款与加拿大款项集中到一起后,以驿路枫情的名义捐给中国红十字会,专款专用。”


坚决不同意以个人名义捐款!如果大家都同意以个人名义代捐,那么请将我的个人捐款“以驿路枫情的名义捐给中国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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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捐助,在细节操作上,如果要在国内直接将款项捐给中国红十字会,也肯定是以清茶个人名义捐出(因为OC-CCA在国内没有账户),”


老大,你这话怎么与捐款的帖子上不一样?“国内捐款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 深圳市 华侨城支行  
帐号:6227 0072 0007 0081 221
帐号持有人:李伟

捐款与加拿大款项集中到一起后,以驿路枫情的名义捐给中国红十字会,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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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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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8: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潇洒人生 于 2008-5-26 16:07 发表
“集体捐助,在细节操作上,如果要在国内直接将款项捐给中国红十字会,也肯定是以清茶个人名义捐出(因为OC-CCA在国内没有账户),”


老大,你这话怎么与捐款的帖子上不一样?“国内捐款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 深圳市 华侨城支行  
...


收到!尊重每个捐款人的意见。如果选项的第一条,细节操作上真的做不到以“驿路枫情”名义捐助,那么,至少您这一部份,可以用OC-CCA支票捐赠。

当时的召集捐赠贴,在加拿大捐赠那里,有这样的字样:
为了减少银行费用以及提高效率,我们会考虑由国内OC-CCA理事代捐,然后将组织帐户的捐款再兑换给该理事。

但是,你是对的,我没有同时将它写在你引用的国内捐赠说明那里。而且,即使当时写了,也没有问题,我们应该尊重每个捐赠者的意见,大家都是希望体现爱心,应该是好事,所有人都开心的好事,所以,一定会做到尽可能好。有人对理事代捐有异议,我们一定会考虑的。而且这个异议,我觉得也有道理!省手续费不应该成为理由。

从召集捐赠开始,有一些情况确实有改变,以加拿大政府的1+1match计划最明显。

设立国内账户,是方便国内的朋友,而在国内,网站确实没有账户,细节上,可能需要以清茶的账户捐出,但是,也希望国内的交割可以体现网站名义,具体操作细节上,当时的确没有考虑地非常细致。不过,你的想法,我也理解,也应该有解决方法的。

我觉得,如果大家对捐款的安排有异议,应该好象潇洒人生这样提出,以免捐出以后再出现问题。

潇洒人生,我想确认一下你的看法:

如果是交给慈济,他们出具的收据是驿路枫情网站,你会接受吗?因为这个安排也与当初召集捐赠有出入,向你求证一下。如果他们可以做到,又符合政府1+1要求,当然最好,也是大家都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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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第1个选项。

如果考虑到个人退税问题,建议将退税所得充作论坛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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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8: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土制坦克 于 2008-5-26 16:43 发表
支持第1个选项。

如果考虑到个人退税问题,建议将退税所得充作论坛公用。


我来解释一下:所谓个人税务优惠,不是退税。

而是,慈善捐款的这部份钱,可以从个人总收入里扣除(一部分还是全部我不记得了,好象有个上限吧,谁知道的,可以补充)后再去缴税。如果一个人本来就不需要缴税,政府是不会给你1分钱的。

对收入超高的人,这个可能有些实惠。对于这个,可以不申请退税收据,这样,个人就拿不到任何优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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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9: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CH 于 2008-5-27 08:58 发表


我来解释一下:所谓个人税务优惠,不是退税。

而是,慈善捐款的这部份钱,可以从个人总收入里扣除(一部分还是全部我不记得了,好象有个上限吧,谁知道的,可以补充)后再去缴税。如果一个人本来就不需要缴税,政府是不会给你1分钱的 ...


呵呵,我无条件支持第1个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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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0: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慈济”两个字感到好亲切,早在菲律宾时我认识了一些佛教界的朋友,她们中的许多人都是这个慈善组织里的义工。这个慈善组织的创始人是个台湾的尼姑,我有一本专门介绍她生平的小册子,她的事迹非常感人。所以我选择将我们的捐款捐给“慈济”,不希望捐给中国红十字会。
至于以个人名义还是以“枫情”名义捐,由你们商量决定吧,我都同意。

[ 本帖最后由 平儿 于 2008-5-27 11: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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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12: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通过网站捐赠的朋友,没有投票的,都欢迎继续投票,您的投票决定了最后的捐款方式。

有不同意见的,直接跟贴也可以,悄悄话表达也可以。别太激烈哦,更不要针对个人,包括我,我就是仗着跟大家熟落,加上脸皮厚一些,呵呵,将事情说清楚。因为是好事,不希望处理得不好,辜负了大家一番心意。

我打算在理事会这么建议:凡是没有直接投票支持方案一的,都按照不支持算。这样,大家的意见都能得到尊重,一部份想拿到加拿大政府追加拨款的朋友,我们就依据其要求去做;一部份希望完全体现以论坛名义捐赠的,我们就另外以occca名义开支票,拿收据;后者转帐安排,资金到位,银行处理,都需要时间,所以不能满足bluecan的要求,延长投票时间了。而且,这么安排,也没有必要延长了,反正不投票的都当不同意算。

当然,最完美的,是两者能兼得:即收据写驿路枫情,同时能拿到政府追加拨款,我会让慈济书面写清楚的。如果不能两全其美,那大家一起指责加拿大政府好了:谁让它定那么个破规矩:非要以私人名义才符合1+1规定!

另外,还需要潇洒人生的确认:捐赠到慈济加拿大分会,收据写驿路枫情网站或者OC-CCA,是否可以接受。因为最初是说过要捐赠中国红十字会的,这里有改变,所以确认一下。

ok,搞定。自认为是无懈可击了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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