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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天若有情的帖子。。。 其实不必公证,先不说这个证明未必用得到,即使用到了,证明本身就足够有效力了。 Ruibin 发表于 2011-6-15 17:15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登陆之前的财产,是笔糊涂账,只要能追溯到来源而且是合法的,就不必太担心了。 至于说汇款,俺朋友买房子多次汇款过加国,从来没有机构问他钱的来源。所以只要不超过个人每年外汇汇款限额(5万美金/每人每年),看 ... czm 发表于 2011-6-17 02:00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对这个问题大家太紧张了。如果是自住房,评估和申报也不是必须的。你们要好好学习一下这位仁兄的发言: http://www.ourdream.ca/forum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8460&page=3&fromuid=6574#pid1222577 (49和51楼) ... Ruibin 发表于 2011-6-18 04:12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感谢你的回复。不过我不是担心登陆前的财产,而是怕以后卖了国内的房产把钱汇入加国后增值部分是要交税的啊,我的理解是现在做房产评估是为了以后少交税吧?还有你提到你朋友汇款到加国,那他税是怎么报的?有交税吗?因为我是直接长登,是不是就要每年报税了啊?现在主要是担心以后把国内的钱汇入加国交不交税的问题。非常不了解啊!请大师们赐教!yangliu666 发表于 2011-6-17 20:18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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