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liu666 发表于 2011-6-15 12:02:49

房产评估需要公证吗?

已经了解登陆前要把国内的房子做房产评估。

刚又发现论坛上有说房产评估报告还要去办英文公证,想再确定一下这个公证有必要办吗?不办行吗?如果要办是在国内先办好还是以后在加拿大也可以办?

yangliu666 发表于 2011-6-15 14:01:01

有知道的朋友吗

淼淼宝贝 发表于 2011-6-15 14:18:15

不清楚
帮您顶起来

Ruibin 发表于 2011-6-15 17:15:42

搜索天若有情的帖子。。。『呵呵』 其实不必公证,先不说这个证明未必用得到,即使用到了,证明本身就足够有效力了。

M.M豆 发表于 2011-6-15 18:05:52

进来学习。

yangliu666 发表于 2011-6-16 15:00:14

搜索天若有情的帖子。。。『呵呵』 其实不必公证,先不说这个证明未必用得到,即使用到了,证明本身就足够有效力了。
Ruibin 发表于 2011-6-15 17:15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谢了。主要也是想以后国内的房子卖掉把钱带入加拿大的问题,我看也没必要公证了。

yangliu666 发表于 2011-6-16 17:44:54

刚发现在房价网上可以免费估房价,还可以花10块钱打印报告,这个报告当然没有法律权威性,也不能和专业机构出的报告比,但不知道这个能作为房产评估报告吗?以后卖房子把钱汇入加拿大涉及到的这个证明一定要是权威机构出的证明吗?如果简单证明就行,那我就准备把房产网上的报告打印下来了。有经验的过来人谈谈你的看法吧。

czm 发表于 2011-6-17 02:00:23

登陆之前的财产,是笔糊涂账,只要能追溯到来源而且是合法的,就不必太担心了。

至于说汇款,俺朋友买房子多次汇款过加国,从来没有机构问他钱的来源。所以只要不超过个人每年外汇汇款限额(5万美金/每人每年),看来是没问题的。

yangliu666 发表于 2011-6-17 20:18:17

登陆之前的财产,是笔糊涂账,只要能追溯到来源而且是合法的,就不必太担心了。

至于说汇款,俺朋友买房子多次汇款过加国,从来没有机构问他钱的来源。所以只要不超过个人每年外汇汇款限额(5万美金/每人每年),看 ...
czm 发表于 2011-6-17 02:00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感谢你的回复。不过我不是担心登陆前的财产,而是怕以后卖了国内的房产把钱汇入加国后增值部分是要交税的啊,我的理解是现在做房产评估是为了以后少交税吧?还有你提到你朋友汇款到加国,那他税是怎么报的?有交税吗?因为我是直接长登,是不是就要每年报税了啊?现在主要是担心以后把国内的钱汇入加国交不交税的问题。非常不了解啊!请大师们赐教!

Ruibin 发表于 2011-6-18 04:12:15

对这个问题大家太紧张了。如果是自住房,评估和申报也不是必须的。你们要好好学习一下这位仁兄的发言:

http://www.ourdream.ca/forum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8460&page=3&fromuid=6574#pid1222577
(49和51楼)

czm 发表于 2011-6-18 09:37:36

对这个问题大家太紧张了。如果是自住房,评估和申报也不是必须的。你们要好好学习一下这位仁兄的发言:

http://www.ourdream.ca/forum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8460&page=3&fromuid=6574#pid1222577
(49和51楼) ...
Ruibin 发表于 2011-6-18 04:12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瑞版说得对,『赞成』

czm 发表于 2011-6-18 10:14:08

感谢你的回复。不过我不是担心登陆前的财产,而是怕以后卖了国内的房产把钱汇入加国后增值部分是要交税的啊,我的理解是现在做房产评估是为了以后少交税吧?还有你提到你朋友汇款到加国,那他税是怎么报的?有交税吗?因为我是直接长登,是不是就要每年报税了啊?现在主要是担心以后把国内的钱汇入加国交不交税的问题。非常不了解啊!请大师们赐教!yangliu666 发表于 2011-6-17 20:18 http://www.ourdream.ca/forum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如果你只有一套房产,那么就算你在卖掉房子之前就长登加国,只要你没在加国买房子,都可以在报税的时候把它视为唯一主要居所而无需申报。至于房款汇到加国,不管数额多少,只要它没有给你带来收益,那么是无需交任何税的,你只要有思想准备,一旦银行问起款子的来源,你能提供证据证明不是“黑钱”就行了。就算你把钱存银行,加国银行利息很低,年利率1%左右,你可以算算自己卖房子的钱换成加币存在加国银行的年利息有多少。只要你在加国包括该利息在内的年总收入不超过2-3万刀,基本是不用交什么税的,因为没超过家庭的年免税额度。

当然,以上是以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为依据来谈论你的情况,而且是泛泛而论。如果你是属于投资移民,个人资产是以百万刀计算的,俺还是建议花点银子去咨询专业的会计师吧,这样更专业和稳妥一些,因为加国是个讲究游戏规则的地方。

yangliu666 发表于 2011-6-20 18:24:28

大概明白了,感谢两位耐心的回复!

哥哥 发表于 2012-4-11 20:39:41

吸收了!

wx_fLZ0L1R4 发表于 2020-3-9 09:37:26

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是中英文的,所以是不需要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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